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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征求《江安县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02- 23 15: 10浏览次数:

各相关市场主体:

现将《江安县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月21日18:00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中心,过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杨智伟,联系电话:15283636062,邮箱:33055130@qq.com。


附件:《江安县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江安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4日



江安县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5年培育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川商市运〔2023〕8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电商新业态高质量集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商电商〔2023〕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3〕3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江安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数字生活)项目的请示》(江经服〔2023〕43号)申报文件和我县电商产业园发展实际,持之以恒建设新电商供应链、打造川货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进一步促进江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快速发展,助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提档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对当前电商新业态的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电商新业态发展现状,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以构建供应链体系、强化数字赋能、壮大产业规模、扩大创新创业、优化新电商生态为抓手,着力培育壮大本土队伍,将江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基地建设成为全省特色数字生活消费示范地和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先行地,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竞争力强的电商特色产业基地,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电商新业态又快又好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江安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通过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暨数字生活消费新场景-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建设,准确把握电商新业态发展现状,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以构建供应链体系、强化数字赋能、壮大产业规模、扩大创新创业、优化新电商生态为抓手,抢占电商新业态高点。立足江安,辐射西南,建成宜泸一体化电商直播集聚地。实现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6%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以上,全县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突破20亿,到2025年突破35亿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的总体目标。

三、建设内容及支持标准

结合江安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划,此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镇村电商直播基地建设、乡村振兴电商赋能工程、主体队伍培育壮大、江安造品牌打造、主播培育孵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6大工程。

(一)镇村电商直播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支持以县电商产业园为中心,与县电商产业园建立长久业务合作,围绕产业发展、品牌培育、人才孵化、仓储物流等共同目标,打造产业、产品、账号人设等协调一致的短视频和直播基地。全年打造短视频直播基地不少于3个,电商产业园入驻短视频直播业务企业不少于5家。对直播间修建、设备采购、氛围营造、产品展示等固定资产投入按照45%进行奖补,单个直播基地最高奖补5万元。对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及县镇村直播基地产生的网络零售快递费用按照1元/单进行物流补贴,单个企业或账户最高补贴2万元。

(二)乡村振兴电商赋能工程

建设内容:支持电商产业园围绕全县产业和产品,不断丰富县电商产业园供应链,发动全县及国内电商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线上线下产品推荐和拓展销售渠道,全年不少于2次。对经县政府同意举办的各种活动所产生的场地费、评审费、宣传费、交通费、获奖奖金和补助等全额由项目资金解决。对经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同意的电商产业园企业举办的各类活动,对产生的场地、策划、宣传等费用补助45%,单场活动最高5万元。

(三)主体队伍培育壮大工程

建设内容:壮大主体队伍,孵化新团队,组建专业团队运营。确保基地机构健全、架构合理、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依托电商相关产业链就地创业就业,孵化团队,培育人才,开展“如何打造直播号”“网红直播人才培训”“品牌店播技巧”等专业技术培训,建立校企实际合作1家,培育新电商带头人或从业者不少于50人,提高创业转化率,获评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85%。基地自身培育打造本土特色带货主播3个以上、总体粉丝量达到10万以上。对入驻园区或与园区有业务合作的运营团队或个人账号达到5万-10万、10万-50万、50万-100万、100万以上粉丝量且该账号网络零售额达到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

(四)江安造品牌打造工程

建设内容:支持县内企业打造江安县区域公共品牌和产品品牌,获得品牌认证的产品进入电商产业园或镇村直播基地选品范围,与电商产业园或镇村基地建立销售合作协议,充分利用电商产业园平台和供应链结合,组织产品入驻宜宾海狸捨袋、京东、阿里巴巴、抖音、微信等多个平台和渠道。以“直播+带货”模式销售“宜宾造”“江安造”特色产品。对2023年新取得认证资质并进行电商产业园选品范围建立销售协议,对产品开发设计(含包装)、品牌认证等费用奖补45%,单个产品最高奖补2万元。

(五)主播培育孵化工程

建设内容:支持电商产业园及镇村直播基地入驻企业派遣员工到国内高水平电商企业进行新电商孵化、网络销售、渠道分发、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美工策划、产品展销等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培训推广,加强产业聚合,强化氛围营造,积极组织开展产地产销对接、直播带货、电商新论坛等活动5次以上。支持县内与电商产业园和镇村直播基地有业务合作的直播人员开展直播业务提升,年内电商产业园直播场次不少于1000人次。对企业派遣员工外出培训所产生的培训、交通、食宿、生活等费用补贴45%,单个企业年补贴最高5万元。对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同意开展的产销对接、直播带货、电商论坛等活动产生的场租、专家、茶水等费用补贴45%,单场活动最高补贴1万元。对直播人员开展直播业务的每小时补贴20元,每天最高4个小时,每月最多20天。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员工直播补贴给企业,县内个人直播人员补贴到本人。

(六)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工程

建设内容:支持电商产业园搭建功能完善的江安县内为主的农产品上行和生活必需品下行小程序或APP,优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优质农产品进入小程序或APP线上平台,鼓励与县内知名电商企业开展业务合作,不断提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通过统一配送、到店自提、快递送货等多种模式实现便捷便利。积极对接全国各地宜宾商会推荐、优惠券、奖券等方式宣传推广该小程序或APP,实现农产品上行和生活必需品下行双向流通。对小程序或APP开发设计、宣传推广费用(含合作企业)奖补45%,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安县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

(二)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建设由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作为责任主体进行全面指导。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和全过程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协助实施。

(三)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电商新业态基地项目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实施内容、分解任务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保障体系。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县政府审定后报商务厅、市商务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由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统筹推进项目的具体建设,做好资源整合,开展项目建设业务指导。二是加强过程监管,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督促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资金管理使用与监督。三是开展项目评估,结合实际,完善推进措施向商务厅、市商务局报备,确保预期目标实现。四是做好项目资金存档,对项目建设图片、检查资料、信息简报做好留存。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三)验收阶段

基本完成四川省电商新业态基地建设工作,对照验收标准,及时调整和完善,主动配合商务厅、市商务局组织的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类管理。立足全县电商产业发展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基地建设规模和标准,明确目标地位,打造产业数字样板,切实做好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推动专项政策创新,出台聚焦直播电商、新锐品牌等招引扶持政策,确保项目建设内容和质量达到预定工作绩效目标。

(二)强化要素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项目推进倒排工期表,细化任务,严格时间节点按时推进项目建设,定期向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汇报项目进展进度,确保项目保时保质完成。

(三)健全责任监督机制。推进新电商合规经营,建立健全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督管理等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经济社会效益、项目长久运行和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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